学院各班级:
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5/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(一)优秀个人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(二)先进集体:
1、2023级先进班集体、优良学风班
2、2024、2025级先进班集体
(三)奖学金:
1、2023、2024、2025级综合素质奖学金
2、2023级单项奖学金
二、评选办法
1、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《无码a片
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》(校学〔2021〕10号)执行。
2、2023级优秀个人依据《无码a片
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学〔2011〕第16号)进行评选;2024级、2025级优秀个人依据《无码a片
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学〔2024〕13号)执行。
3、2023级“先进班集体”“优良学风班” 依据《无码a片
“先进班集体”及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(校学〔2021〕11号)进行评选;2024级、2025级“先进班集体”依据《无码a片
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办法》(校学〔2024〕14号)执行。
4、2023级奖学金依据《无码a片
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学〔2020〕11号)进行评选;2024级、2025级奖学金依据《无码a片
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(校学〔2024〕12号)执行。
三、评选要求
1、借读、休学的同学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。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优秀个人、奖学金的评定按学生当前所在班级参评。
2、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、优秀个人。
3、重新编班不够一整个学年的班级,不参评先进班集体;因专业分流班级重组或解散的班级,参评“优良学风班”只获得荣誉称号,不再颁发奖金。
4、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
(1)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、文体活动奖:学生依据认定后的《2026年9月单项奖学金赛事定级汇总表》进行申报。
(2)论文及专利: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5.9.2—2026.9.1 。
(3)学业进步奖: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。
(4)“创新创业竞赛奖”:从2026年5月开始,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申请与研究生相关程序一致,无论个人赛事还是集体赛事,均以个人名义在所在学院申报,如果是集体赛事,申报的金额按照“集体总金额÷人数”来确定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申请人必须填报申请表,人数按照获奖证书为准;
(5)在同一类活动中,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,以最好成绩申报,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,比赛登记做降级处理;
(6)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,按一等奖奖励;一等奖、 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、三等奖奖励。
(7)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,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。
四、具体流程
(一)综合素质奖学金
1、2026年9月7日,各班长负责汇总班内的新增加分项目,并于8日24点前将汇总信息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2、2026年9月9日-10日,各班学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自评,填写《无码a片
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》,并准备提供加分项的原始证明材料及相关复印件。
3、2026年9月11日-12日,各班成立班级测评小组,组长为班主任,组员由班长和班级推选出的成员组成,进行班级内自评。测评小组对本班学生的“思想道德素质”、“创新创业能力”“综合实践”各加减分项,“专业理论素质”成绩项进行逐一评分,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,并在“核查分”栏内填写实际核查分。班级内测评必须核验各加分项的原始证明材料。
4、2026年9月13日-14日,按班将《无码a片
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》报班主任处。班主任根据班级情况核实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,无误后签字确认,填写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汇总表》。并将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汇总表》(个人签字,班主任签字)、班委名单、班级测评小组名单(班主任签字)纸质版一并于14日18:00前交回309办公室,以上相关电子版上传到群中WPS表单。
5、2026年9月15日,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,各班级评优小组在学院的监督下进行互评,如有异议当场反映并处理。
6、2026年9月18日,学院学生科在学生自评以及互评的基础上,根据学生年度综合表现,评议、审查学生测评总分,确定测评等级,并进行公示。
7、学院按照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文件,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综合奖学金获得者,并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后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定。
8、奖学金评审结束后,学院统一将《无码a片
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》存入学生档案袋中。
(二)2023级单项奖学金
1、创新创业竞赛奖
(1)个人申请:9月15日-18日,携带《无码a片
本科生竞赛类单项奖申请表》、证书原件(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)、证书复印件1份至本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,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。
(2)学院审核:学院审核、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。
2、学业进步奖
(1)个人申请:9月20日,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《无码a片
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》,报学院学生科。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。
(2)学院审核:学院审核、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。
(三)优秀个人(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)
1、个人申请:9月28日—9月30日,符合优秀个人相关条件的同学,持学院规定的申报材料向班级申报优秀个人,经班级评定公示后报学院学生科。申报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的同学,须填写《无码a片
2025/2026学年优秀个人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。
2、学院审核:学院审核、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。
(四)2023级先进班集体、优良学风班;2024、2025级先进班集体
1、班级申请:9月28日—9月30日,符合相关条件的班级,经班级评定公示后须填写《无码a片
优良学风、先进班集体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报学院学生科。
2、学院审核:学院审核、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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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6年9月10日